【樓主】2012-12-28 14:55
» 中國臺灣網(wǎng)12月28日消息 據(jù)臺灣“中廣新聞網(wǎng)”報道,臺灣新竹一女教師騎車載男友,兩人邊騎邊聊,一不小心撞上林姓路人,造成林某生活無法自理。被害人家屬提出1000萬元(新臺幣,下同)民事求償,法官審理后判處女教師賠償被害人566萬元。據(jù)報道,被告是一名幼兒園女教師,2009年9月間,被告騎車載著男友邊騎邊聊,并不時轉頭與男友聊天;結果一不小心撞上林姓男子,使林某頭部遭重創(chuàng),經(jīng)急救后雖性命無礙,卻留下大小便失禁等后遺癥,生活完全無法自理,需要長期臥床和24小時看護照料。因此,被害人家屬提出1000萬元的民事求償;法官通過精算,并審酌被告的工作所得,判處這名粗心的幼兒園女教師賠償566萬元。另外,全案在偵辦過程中,女教師一開始坦承自己騎車載男友,2個月后又改口說是男友騎車,查證后得知確為女教師騎車。 因此,刑事部分女教師被依過失傷害罪判刑6個月;男友依頂替罪同樣被判刑6個月。
作者:2012-12-28 14:56
這應該是摩托車吧。。然后這個錢應該是臺幣,換成人民幣的話,100w,差不多。
作者:2012-12-28 14:57
為啥要頂替呢,難道怕丟工作?
作者:2012-12-28 14:57
撞得不能自理……
作者:2012-12-28 14:57
Post by 人帥錢多 (2012-12-28 14:57)嗯,就是這個道理了,教師出這種事情會丟工作了。
作者:2012-12-28 15:00
折合人民幣一百多萬 這個數(shù)額和天朝的動車事故比確實是高價了 但在臺灣以及其他部分國家真不算什么
作者:2012-12-28 15:00
新臺幣吧,算下來100多萬
作者:2012-12-28 15:02
載男友。。。。。所以騎車的時候不要隨便回頭,行駛的時候不要走神